颁布功夫: 2016-11-17
11月17日,发改委、住建部结合印发《“十三五”全国城镇污水处置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(征求定见稿)》。
《征求定见稿》提出,到2020年,全国所有设市城视注县城和建造镇具备污水网络能力,所有设市城视注县城及部门建造镇具备污水集中处置能力,实现城镇污水处置设施全覆盖。城市污水处置率达到95%,县城达到 90%;建造镇达到 70%;京津冀、长三角、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实现。到2020年,再生水利用率进一步提高,其中,通常地域不低于15%,缺水地域不低于20%,京津冀地域不低于30%。
“十三五”期间各项建设工作指标为:新增污水管网13.44 万公里,老旧污水管网维建4.24 万公里,雨污合流管网刷新3.89万公里,新增污水处置设施规模4890 万立方米/日,提标刷新污水处置设施规模4053 万立方米/日,新增污泥(以含水80%的污泥计)处置措置规模6.31万吨/日,新增再生水利用设施规模2113 万立方米/日,新增初期雨水治理设施规模1016万立方米/日,美满国度、省、市三级排水监管平台,形玉成国统一、全面覆盖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置监管系统。